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。草案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、销售、提供或者使用可以实现下列功能的设备、软件:
移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;
改变主叫号码、虚拟拨号、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软件或设备;
批量账号、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;
其他专门或者主要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、软件。
草案说,电信业务经营者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,及时识别、阻断前款规定的非法设备、软件接入网络,并向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