葡京沙圈案赌王侄儿上诉终院判败 维持8年重囚

2015年轰动一时的葡京「沙圈案」,「赌王」何鸿燊的侄儿何猷伦被控1项「创立并并领导独罪集团罪」和多项「操纵卖淫罪」,在初审中前者罪名不成立,获轻判1年1个月,当庭释放;另外5名被告亦分别只判囚2年5个月至7个月不等。检察院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,结果中审于2019年改判何猷伦「创立并领导犯罪集团罪」罪成,重判囚8年,其余被告亦被改控「参加犯罪集团罪」罪成,都获加重囚期。其中何猷伦、第三和第六被告不服裁判,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。终审于昨天(27日)宣判,何猷伦及第三被告败诉,维持原判;但第六被告胜诉,案件将交回中级法院重新裁定刑罚。



葡京「沙圈」是昔日著名的风月之地,大批妓女会在葡京地下的商店街走廊不停留走动,供客人「挑选」。但当时葡京酒店行政董事何猷伦及其下属,被指是「沙圈」的控纵管理者,除了默许妓女在葡京酒店内「拉客」,更包下酒店内近百个客房给妓女接客使用,从中向她们收取「会费」和保护费,何猷伦更亲自「检验」这些女子的身材,挑选谁可以在葡京内「开工」。自2014起至被捣破期间,超过2,400名女子在酒店客房登记,而何猷伦这个卖淫集团收入已超过3亿人民币。



由于检察院上诉至中级法院得直,各被告的刑罚都被大大加重,何猷伦、第三被告伦国强和第六被告潘湛源向终审法院上诉。终院合议庭认为,法律规定不能对「操纵卖淫罪」的裁判部分提起上诉;至于「创立并领导犯罪集团罪」仍维持原判。因此,何猷伦和伦国强依旧维持分别判囚8年和5年。至于潘湛源上诉胜诉,「参加犯罪集团罪」罪名不成立,案件移送回中级法院,对他其余的3项「操纵卖淫罪」作出数罪并罚,对其判处单一刑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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